“5·16”厂房坍塌重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,依据有关规定,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:建议移交司法机关8人;建议给予党纪、政务处分16人;对3家事故相关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。
2019年5月16日11时10分左右,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148号①幢厂房发生局部坍塌,造成12人死亡,10人重伤,3人轻伤,坍塌面积约1000平方米,直接经济损失约3430万元。
报告明确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。经调查认定,事发厂房1层承重砖墙(柱)本身承载力不足,施工过程中未采取维持墙体稳定措施,南侧承重墙在改造施工过程中承载力和稳定性进一步降低,施工时承重砖墙(柱)瞬间失稳后部分厂房结构连锁坍塌,生活区设在施工区内,导致群死群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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